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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请注意: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标准有调整,来看看你要交多少?

发表时间:2021-07-11 14: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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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2022年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部分险种筹资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都将有所调整,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开始缴费,有哪些人需要交居民医保,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1、2021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新生婴儿、18岁以下散居儿童

2、在2021年取得毕业证的高校、高中、职高、高职、技师院校学生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2021年年满18周岁的原散居儿童

4、在册、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

5、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残联资助对象中调减人员政府资助对象QQ截图20210711140251.png


二、缴费时间

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为:

2021年9月1日0:00-2021年12月25日24:00

(注:2021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税务、医保年末停机结算时间)

三、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成年人参加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分别是每人每年345元和每人每年485元,均包含了长期照护保险25元/年·人。其中,成都市主城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及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485元的收费标准筹资。

2.大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参加成都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筹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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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1.2022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费率为0.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参保人员,符合单独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条件的,可按年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为2020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520元的80%,年缴费标准为357元。

2.已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将从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2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划入金额为64元。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不另行筹资。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继续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四、筹资政策依据

1、财政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成办函〔2019〕79号)有关规定,结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重特大疾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2022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及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保持不变。

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0〕16号)相关规定,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缴费标准为25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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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待遇有效期

(一)集中筹资期内参保

待遇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大一年度新生的待遇有效期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集中筹资期外参保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婴儿出生后180天内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享受到出生当年12月31日

新生婴儿出生后180天内参加出生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次年1月1日享受到出生次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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